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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须知
发布人:本站    发布日期:2009-12-1    选择字号:

一、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2009〕87号)文件要求,我省确定疫苗接种五类重点人群为:一线医务人员;口岸检疫人员、铁路和民航等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装警察、公安等一线人员;中小学生及其教师;慢性病患者及老年人等。
  我市根据我省疫苗分配计划及接种原则,确定第一批接种人群为:一线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急诊科、呼吸内科、小儿科、保健科的医务人员,疾控流调、采样、检验和现场处置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及公路交通服务人员(公交司机、长途汽车站站台工作人员)、一线交警等;其余重点人群如在校中小学师生、慢性病患者及老年人等,将根据国家疫苗分配情况,逐步进行接种。
二、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医务人员将严格掌握禁忌症和适应症,首先对接种人员提前进行筛查,3岁以下儿童;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等将严禁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
三、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
  医务人员将要履行疫苗接种前事先告知义务和疫苗接种预检分诊规定,要本着“知情同意自愿、免费预防接种”原则,经接种人员签订自愿接种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接种人员要配合做好各种基本信息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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